党章形成与发展的基本历程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制定和完善自己的章程。党的一大制定了党纲,二大制定了第一部党章,三大、四大分别通过了第一次、第二次修正章程,五大政治局会议通过了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六大至十二大通过了党章,十三至十八大通过了党章部分条文修正案。这些渗透着历史烟云和经历岁月洗礼的党章条文,从一个独特的视角再现了我们党从幼年走向成熟、从弱小走向强大的全部过程,记录着党的思想理论、政治主张、路线方针政策、制度机制不断发展的历史轨迹。
一大至七大党章——在革命战争中逐渐成熟
党章是党的纲领和组织章程的总称,原则上必须通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以全党的名义加以确认。1921年7月,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党的一大召开,宣告了党正式成立。不过,由于党此时尚处于幼年时期,缺乏对国情的深入认识,因而没有制定出自己的章程,只是通过了一个500多字、内容简略的纲领。这个纲领共十五条,现存十四条,它包含政治任务和组织原则两个方面的内容。尽管这个纲领不是正式党章,但包含了党章的一些内容,实际上起到了临时党章的作用。然而,随着党的创立和工作的开展,党迫切需要一部正式的党章,以便确立党内各种关系,发展壮大党的组织,保证党的政治任务的实现。从一大到二大的一年间,党的队伍由50多人发展到195人,党的地方组织有所增加。同时,党在领导工农群众斗争的实践中,也逐步加深了对国情的认识。这样一来,制定一部正式的党章不仅有了必要,而且有了可能。1922年7月,二大讨论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章共分六章二十九条,分别为党员、组织、会议、纪律、经费、附则。其中心就是建立严密的各级组织,加强党的纪律性。二大通过的党章,是党的第一部正式党章,它标志着党的创建工作的最后完成。从此这个年轻的政党有了自己的立党之本和最高行为规范。
由于二大党章在内容和结构上比一大纲领更为科学,二大党章在此后的几年里一直作为党章修正的“蓝本”。1923年6月召开的三大和1925年1月召开的四大,均通过了以二大党章为蓝本修正章程。三大通过的党章,是党的第一个修正的党章。这次修改力度较小,由于当时正处于国共开始合作的初期,复杂的形势之下没有条件对党章做全面改动。三大把修改的重点放在了严格入党手续和发挥地方委员会作用等方面。四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与三大相比,并无根本性变化,但也有些进步,第一次规定党的基层单位为支部。这两个修正章程虽然只对二大党章作了小的改动,但它们反映了党对自身建设和党章的重视。三大之后,国共实现了第一次合作,党的组织和队伍也随之急剧发展。至1927年五大前夕,党员人数已达5.79多万人。这种情况一方面表明党的力量日益壮大起来,另一方面也给党提出了如何巩固党组织的新问题。于是,修改并补充旧时的党章已迫在眉睫。但是,由于五大是在大革命处于危机时刻召开的,会议期间没能通过新的党章。同年6月,中央政治局根据党面临的任务,代行党代会通过章程修正案。这是党的历史上唯一一部不是由党代会修改和通过的党章,但因其产生于五大之后,所以习惯上仍称其为五大党章。与四大党章相比,五大党章改动较大,结构由原来六章三十一条,改为十二章八十五条,条目之多在党章历史上堪称之最。除无总纲外,它包含了党员、党的建设、党的中央机关、省的组织、市及县的组织、区的组织、党的支部、监察委员会、纪律、党团、经费、与青年团的关系,结构上已与七大党章相似。可以说,它确立了党章内容的基本范围和框架结构,为后来的党章修正和发展提供了一个范本。
以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为标志,第一次国共合作宣告破裂,中国革命由此陷入低潮。六大就是在这样复杂的环境之下,于1928年6月在莫斯科召开,大会通过了一部新党章。这是唯一一部在国外制定的党章。由于六大是在共产国际的直接指导下召开的,所以这部党章带有明显的苏共党章的印记。六大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共产国际支部,无条件执行共产国际决议,这在某种程度上为共产国际干预中共内部事务提供了依据。由于这部党章诞生于特殊时间和地点,所以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六大党章未能解决的问题,毛泽东等在创建革命根据地伟大实践中解决了。1929年12月下旬,古田会议召开并通过了毛泽东起草的《古田会议决议》,其中心思想是用无产阶级思想进行军队和党的建设,这是党和红军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当时,由于六大党章在许多方面已经不再适用,实际上《古田会议决议》发挥着临时党章的作用。
从1928年六大到1945年七大这十七年间,国内党内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党日益从地下斗争转入公开斗争。这种情形的变化,迫切需要一部全新的党章。于是,七大党章应运而生。这部党章一个突出的优点是增加了总纲,刘少奇解释说:“我们现在制定了党的总纲,加在党章前面。这就是我们党的基本纲领。这也是党章的组成部分,是党章的前提和总则。”党纲总结了党二十四年斗争的经验,吸收了世界工人运动的经验,明确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简要阐述了党的性质、奋斗目标和指导思想以及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任务和特点。七大党章特别强调党的群众路线,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第一次规定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七大党章制定的时候,共产国际已经解散,所以七大党章是党第一次独立自主地制定的一部反映中国党建设经验和毛泽东建党理论的新党章。所有这些表明,七大通过的党章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党章,是民主革命时期最完备最成熟的党章。
八大至十一大党章——在探索中曲折前进
1956年9月八大召开时,党已经成为全国范围内的执政党,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已取得伟大胜利,社会主义建设即将全面开始。这时,党的组织已经分布到全国每个角落,党员人数已达1073万。同时,执政党的地位也使党遇到了官僚主义等新的考验。因而,八大格外重视党的自身建设,对七大党章的修改就是其中一个举措。与七大党章一样,八大党章也有总纲,但没有提“毛泽东思想”,只提到“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为什么八大党章没有提“毛泽东思想”?据胡乔木回忆,是由于苏联共产党一直不承认“毛泽东思想”这一提法,对其持抵制态度。当时中国的建设离不开苏联的帮助,为了与苏共搞好团结,毛泽东亲自取消“毛泽东思想”的提法。直到60年代初,中苏论战开始后,我们党才恢复使用“毛泽东思想”的提法。从其内容来看,八大党章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和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强调反对官僚主义;对民主集中制作了比较充分的规定,强调发扬党内民主,健全集体领导,反对个人崇拜;把维护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统一写入党章;对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八大党章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党章,是探索执政党建设的初步成果。实践证明,八大党章是正确的,为社会主义时期执政党建设指明了方向。
由于党缺乏执政的经验,再加上国内外斗争环境的影响,八大党章在实践中没有坚持下去,并在“文革”中受到了践踏。“文革”十年,是党的建设遭受空前破坏的时期,也是党的建设理论出现严重混乱的时期。1969年九大通过的党章,突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否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个根本任务;对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作了错误的论述;取消了党内民主、集体领导、党员权利和义务以及预备期等条文;取消了党的监察机关;对党内生活和党内关系的许多方面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九大党章最大错误在于把“林彪同志是毛泽东同志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写入了党章,这严重违反了宪法、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这种做法使林彪的地位特殊化,为林彪篡党夺权创造了条件。由于林彪事件的发生,1971年十大提前召开。十大党章在总体上延续了九大党章的错误,没有做出根本性修改,某些方面的错误还有所发展。虽然十大党章把九大党章总纲中颂扬林彪的一段话和一些明显带有林彪痕迹的语言删去了,但“左”倾错误仍在继续。正如邓小平严肃指出的:九大、十大搞的党章,实际上不大像党章。
粉碎“四人帮”以后,1977年8月召开十一大。这次大会宣告了历经十年的“文革”结束,重申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任务。这次大会通过的党章,对十大党章做了不少修改,在结构上恢复了七大党章把总纲和各章分开阐述的做法,在内容上恢复了八大党章中一些正确的部分;大篇幅地阐述了党的三大作风,防止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特权等;恢复了党员预备期制度。这都是十一大党章进步的地方。但是,由于十一大没有从指导思想上根本否定十大党章,仍旧坚持“文革”的理论和方针,沿用十大党章中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提法,肯定“文革”今后还要进行多次,过于突出强调毛泽东的个人作用,等等。可以看出,这是一部在徘徊中前进的党章,无法解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十二大到十八大党章——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不断完善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及时果断地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再次实现了党的历史性转折。此后,拨乱反正工作逐渐展开。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文革”以及之前的“左”倾错误,做了彻底的否定,标志着党的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的完成。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1982年9月十二大召开。这次大会通过了一部新党章。新党章对十一大党章做了多方面的、带有根本意义的修改、充实和完善,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的“左”倾错误;继承了七大和八大党章的优点,恢复了党的工人阶级的属性;对党的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要求更加严格,强调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的纪律;规定中共中央不设主席,只设总书记,这是中共中央在组织制度方面的一项重要改变。可见,十二大新党章是对党的建设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是把党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强领导核心的重要保证,是继七大、八大党章之后又一个里程碑,是新时期党章修正的新蓝本。
十二大之后,中国进入了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新阶段,由于新旧体制的交替,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在党的思想战线出现一些混乱,党内外出现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思潮严重破坏了四项基本原则。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使党的建设再次遇到挑战。为了适应新的斗争环境的需要,十三大通过了改革开放后第一次党章修正决议案。十三大党章改变过去的等额选举办法,实行差额选举制度,同时更加重视发展党内民主,重视党的基层组织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十三大党章取消了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经济组织和文化组织的党组。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党的领导地位,在实践中产生了消极影响。十三大之后,受国际大气候和国内小气候影响,我国发生了一九八九年政治风波。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党更深刻认识到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性。这些认识在十四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中有充分体现。十四大党章在总体上保持了十二大党章的内容、框架和结构,主要对部分段落、条文进行充实、修改和删节。其中,在“党的纪律”一章中增加了关于党的纪律重要性和对党组织、党员执行纪律的要求一条;关于设立党组问题,改变了十三大党章的有关规定,恢复了设立党组的规定;在总纲部分,十四大党章第一次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写入党章。难能可贵的是,十四大党章使用了很多新的语言、新的提法、新的表述,具有更强的时代感。
十四大至十八大这二十年,是改革开放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的二十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和制度日益成熟的重要时期。在这个过程中,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也得到充分发展。根据党的事业和工作需要,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在保持党章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均对党章作了适当修改。1997年十五大党章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同时写入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了党的思想路线再次飞跃。2002年十六大党章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对党的性质也有了新的表述,实现了从“一个先锋队”到“两个先锋队”的转变。在什么人可以入党等方面,十六大党章也有了新的突破,除了原有的传统阶层,第一次增写了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进一步扩大了党的群众基础。此外,它还第一次增写了“党徽党旗”一章。2007年十七大党章增加了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问题的论述,增写了党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内容。2012年十八大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对党章总纲进行了修改,对科学发展观做了新的定位和阐述,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的指导思想;增写了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重要论述,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充实了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对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提出了新要求。这是党的十二大以后对党章内容修改最多的一次。经过这次修改和完善,党章更加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十八大党章是一个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党章,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探索与创新,凝聚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智慧与心血,是全党意志的反映和全党智慧的结晶。
纵观党章发展基本历程,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的发展对党章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反过来,党章的与时俱进又推动了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的新发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9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总是认真总结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及时把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体现到党章中,从而使党章在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征程中,全党同志必须认真学习党章,增强党章意识,严格遵守党章,使党章在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发展中,更好地发挥根本性规范与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