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中国稀土政策述评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关于规范稀土矿钨矿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管理的通知》,作出一系列新规定。通知具体包括:
一是继续暂停受理新的稀土矿勘查、稀土矿开采和钨矿开采登记申请。允许3类情形例外:全额使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或省级专项资金勘查项目;具有国家确定的大型稀土企业集团主体资格,为“采储平衡”需要申请设立的稀土矿勘查项目;符合“开采总量控制、产能平衡、采储平衡”要求、具有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且不突破指标情况下,申请新设钨矿采矿权和大型稀土企业集团申请新的稀土矿采矿权。
二是严格稀土矿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
三是严格稀土矿钨矿采矿权延续管理。稀土矿钨矿采矿权延续时,应符合“开采总量控制、产能平衡”要求。
四是凡涉及共伴生资源开采的,应将稀土矿、钨矿开采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管理,超指标开采的应进行储备,不得销售。不具备储备条件或储备能力不足的,不得扩大矿区范围、扩大生产能力。
五是属离子型稀土矿床类型的,按低风险类矿产有关规定管理。
六是完善稀土矿钨矿探矿权保留政策。稀土矿、钨矿探矿权因受政策限制不能实现探矿权转采矿权的,在完成普查或必要的详查后可按规定申请办理探矿权保留。
七是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稀土矿回收管理。
(一)规范稀土矿钨矿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管理的目的
稀土矿、钨矿是国务院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我国政府一贯实施稀土开采总量控制,保护了稀土矿、钨矿资源。
(二)规范稀土矿钨矿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管理的重要作用
稀土行业十三五规划将立足于解决两大问题:一是从前端进行资源保护,对稀土进行合理利用;二是在下游扩大应用。
中国凭借着23%的稀土储量,却提供了多达90%以上的稀土供给。多年的无序开发已经造成稀土资源储量和工业产量之间的严重不平衡。
稀土行业十三五规划将明确,在前端层面,重点将放在开采与总量控制、法律法规的完善以及稀土元素分类管理上。规范稀土矿钨矿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管理起到了稀土保护的重要作用。
“十三五”期间,将有序开发稀土资源,保障稀有稀散金属资源供应。
(三)规范稀土矿钨矿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管理的影响
工信部也不断行动,打击稀土的非法开采。2015年11月,工信部再次展开“打黑行动”,兵分5组,其中江西三组、广东和湖南一组、江苏和安徽一组,联合开展稀土严打行动。此次行动与之前“打黑”不同之处在于,此次“打黑”针对稀土废料加工回收的中间环节。
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压力下,中国稀土上游开采正在告别无序扩张模式。数据显示,仅2015年1至8月,稀有稀土金属压延加工固定资产投资43.6亿元,下降31.90%。
(四)建议
当前稀土行业发展已进入攻坚克难、迈上新台阶的关键时期。我们建议:
1 完善稀土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
2 继续加大对稀土生产总量控制力度;
3 严格稀土生产总量控制管理,监督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让符合行业规范的企业进入“白名单”,对不符合行业规范的企业要建立“黑名单”。
4 不仅要严格控制新增稀土矿山开采项目,还要控制新增冶炼分离项目。